國民法官法系列一:立法目的
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,提升司法透明度,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,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,彰顯國民主權理念,特制定本法。
在網路發達、科技便利的年代,性私密影像遭外流及傳播的事件層出不窮,人人都可能成為私密照片外流的受害者,為了提供「成年」被害人協助窗口,衛福部110年度「數位/網路性別暴力被害人服務試辦計畫」,建立申訴管道(https://tw-ncii.win.org.tw/),透過通知平台業者自律移除相關內容等方式,協助成年被害人恢復正常生活。
司法機關為善盡照料被害人義務,保護被害人訴訟資訊的期待,由法務部與司法院共同建置,讓被害人除了司法文書寄送外,可以透過電子郵件知悉案件進度、被告入出監或假釋等重要資訊,以利被害人主張權利及降低人身安全疑慮,該平台於民國110年7月1日正式上線(https://pvcm.moj.gov.tw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