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est efforts
近日接觸到幾個案子,有機會晚上到當事人家裡去拜訪,走出自己的辦公室,到當事人家庭去開會,看到當事人家庭的擺設與家人,有了一些感觸。
訴訟過程總是冗長,結果也不一定讓人滿意,身為律師能做的絕對不只有在訴訟範圍內做好攻防就好。
當事人願意委任,無疑對我是莫大的肯定,感到很開心,因為感受到明確的信任,而且該信任是本於我自己的專業,是經過諮詢討論後才決定委任,不是因為老闆或是事務所的名氣。
但收受律師酬金的同時,我也明確的感受到酬金背後是當事人家庭的辛苦累積,是當事人省吃儉用後,所存下來的一筆費用。
老實說我收費沒有很高,但卻覺得這筆費用很重,背後包含了這個家庭的寄望。
當事人雖然受教育程度不高,但也靠著自己的專業稱起一家五口,當事人跟其家人為人、相處都很客氣,對我也很尊重,氣氛非常融洽,而在當事人把現金點交給我的時候,我明確地感受到那相對應的價值、重量,還有責任。
這筆費用的價值真的比帳面價值高出非常多,我滿懷感激的點收確認並收下。
帶我的心情其實還是有點複雜,甚至自我懷疑我是不是可以收費再更低一些?
就我受委任的案件,我絕對都是盡力的去尋找資料,綜覽卷證,請當事人盡力提供、尋找資料,進行風險評估,並做好全部以及最壞的打算,這樣在遇到任何的突發事故時,都可以有辦法來做應對,或是給出一定的解釋及說法,幫助當事人爭取屬於自己應有的權益。
律師與當事人間的信賴關係一直都是處理事務的根本,當事人今天是因為信任我才委任,所以有關當事人事務的資訊與相關聯繫,我絕對都是自己接觸、處理並與當事人報告,從未請他人轉知或處理過,都是親力親為,不然我收下這筆委任費用,我良心實在是會過意不去,我相信很多律師也都是這樣子來處理事務。
特別是對於案件的細節以及掌握程度,我很常跟當事人一再確認,即便可能是與案件比較沒有關係的內容,但我能想到的都會盡量來做討論,備而不用。當事人對於律師有沒有專注在案件的處理上,有沒有把當事人的事情放在心上,當事人絕對都是看的到的。有沒有真的用心,幾分鐘內就能看得出來。
案件的先天體質本來就會有一定的差異,不能全部強求一定要勝訴或是無罪,如何在個案中尋找對當事人最佳的解決方式,是每個律師在辦案的時候都要面對的最大困難,而在過程中有沒有對案件盡到自己的最大努力,成為各類結果下來之後,能不能安心的基礎。如果已經盡力,當事人通常也不會太苛責。依稀記得先前有看過類似的話,大意大概是:「律師的成功與否,無關勝敗;而是在案件結束後,無論勝敗,仍能保有當事人的信賴」,律師執業本來就不能保證勝訴或敗訴,結果有利當然好;但如果不利,也不用太往心裡去,希望自己也能夠持續的朝這個方向來努力。
所以今天才會有這篇文章的誕生,願在往後的律師執業生涯上,「為所有當事人盡最大的努力」,仍能謹記於心,莫忘初衷,戒之、慎之。
照片為颱風過後拍攝於師大本部操場,願我手頭上的當事人,在盡一切努力之後,儘管結果可能不甚理想,也都能夠像這颱風過後的情景一般,看見一絲絲藍天、白雲與光芒,不至於失去初心與希望,持續的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