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法官法系列六:國民法官的權利及保護
依國民法官法之規定,人民被抽選為「候選國民法官」,必須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,且有可能被選任為某案件的「國民法官」或「備位國民法官」。一旦成為國民法官,不論正選或備位,均必須全程參與後續的審判程序,直到案件宣判為止。勞工收到通知後,請公假期間,雇主如請勞工提出證明文件,勞工可持憑法院寄發或開立之相關通知、證明辦理相關請假事宜,法院會寄發「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」給候選人,也會一併附上給雇主之文件,方便勞工提供雇主參閱,以證明確實具有請假之必要。
依國民法官法之規定,人民被抽選為「候選國民法官」,必須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,且有可能被選任為某案件的「國民法官」或「備位國民法官」。一旦成為國民法官,不論正選或備位,均必須全程參與後續的審判程序,直到案件宣判為止。勞工收到通知後,請公假期間,雇主如請勞工提出證明文件,勞工可持憑法院寄發或開立之相關通知、證明辦理相關請假事宜,法院會寄發「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」給候選人,也會一併附上給雇主之文件,方便勞工提供雇主參閱,以證明確實具有請假之必要。
關於遺囑之種類,法律定有一定之規範。而關於公證遺囑及代筆遺囑之「筆記」,公證人或代筆見證人得以電腦打字 或自動化機器製作。
公證遺囑及代筆遺囑之「筆記」得以電腦打字或自動化機器製作 閱讀全文 »
法律事務所之運作,助理絕對是不可或缺的一位工作人員,很多需要花費時間做的例行性工作,律師都會需要助理來協助,如一般信件收發、電話過濾、掃描、列印、製作卷宗、會議安排,乃至編號、歸檔等例行性事項,都會需要另外花費非常多時間來處理,而這些事項也與事務所日常運作息息相關,重要性不言可喻。
律師事務所行政暨法務助理工作事項及面試問題分享 閱讀全文 »